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宁夏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专家支持系统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全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主要围绕“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中教育资源共享与教学模式创新、“互联网+教育”背景下的创新素养教育与课堂形态变化、宁夏教育云平台建设、“互联网+教育”达标县与数字校园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智慧党建和线上线下思政、网络精准扶贫、教育大数据应用与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
二、选题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紧扣选题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原则上需对主要研究方向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实际问题作不超过字的简要论证。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
中小学(幼儿园)课题征集以市为单位集中申报,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及广大一线校长、教师,各级教研员,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专家支持系统成员(单位)等均可申报选题。
选题申报名额分配如下:银川市60项,石嘴山市50项,吴忠市50项,中卫市50项,固原市60项;有关高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30项,教育厅直属学校(单位)20项。同一个主持人限报选题1项,限定主持人1名。
请各市、有关高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等,于7月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5份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由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共同组建专家组负责选题遴选和采用。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选题,正式列入宁夏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序列,并由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立项文件。立项课题需在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鼓励以经验材料、典型个案、公开发表论文等不同形式提交申请结题,字数不少于字。结题评审中的优秀科研成果将组织结集出版,同时在《宁夏教育科研》“互联网+教育”专栏(专刊)择优刊发。
联系人:卢光辉
杨俊灵
通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