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完成了年度第二季度海参及其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昨天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本次共抽检样品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为24批次。样品不合格的原因均为硝基呋喃代谢物或孔雀石绿超标。
抽检不合格结果名单
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大了鲜活海参的抽检比例,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鲜活海参抽检比例由43.51%提高至53.45%。据相关餐饮单位反映,其购进的不合格鲜活海参,主要来自于长兴购物中心或外省市。
经对流通环节进一步溯源,相关经营业户称,其不合格鲜活海参购自外省市,通常以配货方式送达,尚未发现来自本市养殖环节的不合格鲜活海参。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此次还抽检了海参暂养用水24批次,未检出禁用药物。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