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发布两个项目指南一专项项目天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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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新收录全国研究课题指南9条,本文精选其中10条,重点实验室课题详见第一条推文。所有课题信息全文均在科研人课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地球科学前沿布局,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01年度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0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50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万,本期拟资助不超过10项。“战略研究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15项。

要求项目申请的执行期限为:0年1月1日-0年1月31日,不得跨年。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项的范围。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5.“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6.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二)提交申请书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01年9月30日-01年10月10日16时。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本申请须知、本项目指南和《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依托单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   邮编:085

  联系-

  (三)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子信箱:ghc

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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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指南——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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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中国奇迹”。中国经济崛起和世界经济重心转移表明,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探索为人类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重大原创性经济理论突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研究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理论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迫切需要将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上升到一般学科规律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迫切需要超越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式,提炼一套可实证、可拓展、可推广的规范性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丰富人类经济科学理论体系;迫切需要构建原创性、可借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为满足构建原创性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促进大跨度、多学科交叉和研究范式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决定启动“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重大专项项目,拟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开展专项资助工作。

  本重大专项项目分两期进行资助。第一期侧重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与理论的宏观层面,涉及经济增长、宏观调控、减贫、区域经济等重要领域。第二期侧重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与理论的微观层面与集成项目,涉及企业所有制、收入分配、产业经济等重要领域。其中,集成项目重点构建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化中已形成和显现的典型事实、基本模式与政策实践,建立起能刻画决策主体与经济结构稳定特征的基本假设与基本概念,并确立一组公理体系,经过演绎推理形成用于解释中国经济重要现象的严格理论体系和基准模型,深入探讨并论证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运用于更多发展中国家的可能性,全面比较并阐释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体系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专项项目旨在通过多学科、大交叉、新范式的研究,凝练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并展开深入探索,从典型事实、基本规律、核心理论与系统仿真等方面深刻揭示和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规律,形成能够解释过去并指导未来的中国经济发展理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基于科学理性分析的坚实支撑。

  本重大专项项目鼓励基于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跨学科密切合作和协同攻关,推进大跨度学科交叉研究融合,加强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复杂系统建模为代表的定量方法和工具在经济规律探索中的作用,面向构建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面向解决基础性和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转型理论

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高速增长、渐进式改革、结构优化、动态平衡的典型事实,深入研究经济增长奇迹的动力机制,提炼能够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原创性理论与转型规律。

  (二)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

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发展阶段中国宏观调控在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和调控效果等方面的典型事实与基本规律,研究中国宏观调控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奇迹的贡献及其作用机理,提炼出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

  (三)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金融安全

  从金融市场微观行为和宏观政策入手,系统总结不同发展阶段我国金融体系的一般性规律、典型事实、演化特征,深入研究金融体系改革对市场定价效率、企业投融资机制的影响,金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优化升级,开放背景下金融风险的测度和传导机制、预警和防范措施,为我国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经济金融体系奠定理论基础。

  (四)人口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系统研究我国人口政策、人口转型、劳动力市场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揭示人口政策对生育、教育(人力资本)、就业、消费、医疗、社会保障(包括老龄化、减贫问题)等方面的影响,厘清人口政策和转型、劳动力市场发展对产业布局和发展、区域发展的调控机制和影响规律。

  (五)农村改革、减贫理论与乡村振兴

  全面梳理我国脱贫攻坚伟大成就中的典型事实,系统研究我国农村改革对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影响机制和路径,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减贫理论和粮食安全道路,为新发展阶段我国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六)区域政策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多尺度精细化评估和测算区域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全球比较框架下提炼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和典型事实,围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提出在新发展格局下的中国区域发展政策设计思路。

  (七)数字经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系统总结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典型案例,研究数字经济驱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消费提质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与传导路径,探究数据要素如何影响经济发展,研究数据监管制度,提出数字经济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理论框架。

  (八)双碳目标下资源环境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揭示我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内在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和双碳发展目标,构建耦合经济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的综合模型体系,研究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和激励机制,拓展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理论框架。

  (九)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

  系统总结我国的贸易投资开放发展模式、特征和典型事实,深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的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全球化趋势和中美关系、区域经贸合作等对中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影响机制和路径。构建我国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基本框架和理论,系统研究如何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研判“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十)中国经济系统建模与仿真

  建立“微观行为-中观现象-宏观涌现”的复杂经济系统模型,在数字虚拟世界中对复杂现实经济系统实现推演、试错和预估,揭示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效应,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现象及其演化特征,定量分析经济政策的影响机制、路径、持续性以及对社会福利的冲击,为未来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智能化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论与工具箱。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3)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和满足多学科集成需要,申请人应承诺在研究材料、基础数据和实验平台上的项目集群共享。

  四、资助计划

  重大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0年1月1日-06年1月31日”,拟在每个研究方向资助1项,共资助10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00万元/项。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重大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项的范围。

  .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重大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01年9月7日-01年10月8日。

  .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重大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重大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重大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经济科学学科G03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其中,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如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i)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若已获得《结项证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ii)01年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5)每个重大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01年度重大专项项目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10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重大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8)重大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必须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01年10月8日16时)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重大专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重大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重大专项项目集群将设重大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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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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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现发布01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项目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已成为当今全球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科学挑战,有效的新冠病毒防治药物研发成为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拟资助“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旨在资助聚焦于不同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抗冠状病毒新靶标、新理论、新策略、新技术与新方法,以及抗冠状病毒候选药物的原创研究,为药物研发突破奠定前期基础。

  一、科学目标

  1.聚焦原创性抗冠状病毒药物基础研究,发现并确证抗冠状病毒新靶点、新理论、新策略、新技术与新方法。

  .设计与发现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原创抗冠状病毒候选药物,阐明作用机制。

  二、核心科学问题

  1.基于冠状病毒生命周期的药物新靶标发现及作用机制研究。

  .靶向宿主细胞的抗冠状病毒药物新靶标发现及调控机制研究。

  3.针对机体免疫损伤与修复的新靶标发现及调控机制研究。

  4.抗冠状病毒感染或致病的原创候选药物研究。

  三、主要资助方向

  1.研究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关键环节中可能成为药物靶标的重要分子及其作用机制。

  .研究参与病毒感染的重要宿主因子,发现能有效抑制冠状病毒感染与复制的新靶标及其调控机制。

  3.研究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病理变化及机体损伤与修复机制,寻找控制或延缓重症的药物新靶标。

  4.设计新型抗冠状病毒先导分子,发现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新型抗冠状病毒候选药物,阐明作用机制。

  5.探索抗冠状病毒药物研究的新理论、新策略,发展普适性抗病毒药物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四、资助计划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1-3年,资助强度每年不超过万元/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0年1月1日-0*年1月31日。”

  五、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条件的有关法规要求。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原创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3.应符合《0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六、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提交时间为01年9月7日-9月30日16时。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3.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字以内。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4.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个。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本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七、注意事项

  (一)资助项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原创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实施保障。

  原创项目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原创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原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三)其他。

  原创项目申请与资助不设复审环节。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四)咨询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医学九处

  联系人:张作文

  联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医学科学部

01年8月5日

#04

天津市科技局:征集01年天津市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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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01年天津市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常态化预防控制技术研究。

(二)常见多发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三)老龄化应对和主动健康技术研究。

(四)毒品检测技术和毒品戒断治疗方案研究。

具体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详见申报指南(本通知附件)。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申报单位性质。填写申报书时,有高等学校参与的,须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如项目申请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立项或不予立项。

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三)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01年9月9日),已承担有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限项查重

企业获得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超过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01年9月9日),已承担有项及以上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再支持。市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科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金融、补贴奖励等项目不纳入限项查重范围。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研发力度,企业集团、转制院所和整编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领军(培育)企业不限项。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目前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或者“瞪羚”企业。

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4.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

6.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7.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申报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

附件:1.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

.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doc

3.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报书.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01年8月5日

#06

01年度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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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高校科研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支持艺术教育实践领域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艺术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研究、艺术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努力遵循艺术教育发展规律,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促进我省艺术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经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01年度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非会员单位不予受理

三、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文化旅游融合、综合研究十三个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人请登录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省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向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涉林高校及科研院所征集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生态空间治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实用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推广。

  3.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研究与开发。

  4.重大政策、战略及理论研究。

  5.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二、申报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除满足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具备一定技术力量、科研能力及相关研究基础的涉林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事业、企业法人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须为林业预算单位。涉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当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并由其承担主体任务。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在职期间完成研发。(本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三、申报程序

  1.征集的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由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省直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本区域承担项目的归口管理单位,逐级上报;秦岭国家植物园,省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可直接上报。

  .项目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征集表(附件)和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二份);归口管理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4)(一式二份)。

  3.本次征集的项目纳入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库统一管理,经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委会员评审后立项。

  四、受理时间方式

  本次征集项目的截止时间为01年9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jfgkjc

.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斌王生银

  09-/

  附件:1.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征集表

      3.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4.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林业局

01年8月4日

附件1

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我省生态空间“五大阵地”、“六条战线”的科技创新能力,突破生态空间治理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瓶颈,转移、转化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创新生态空间治理理论和模式,为我省生态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陕西省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重点围绕我省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一主题,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为重点,征集具有基础性、实用性、应急性的科研项目进入陕西省林草科技计划项目库予以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生态空间治理政策理论研究。陕西自然生态空间(九重生态空间)结构及特征研究,生态空间管理规程及评估、分类等技术标准研究;生态空间与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及人文、地理等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秦岭祖脉、中央水塔、生态碳库、生态产能等生态空间理论的丰富创新研究。秦岭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重大国家战略建设机制体制研究;生态空间法律、执法体制研究。

(二)生态空间修复与治理技术研究。毛乌素沙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白于山区林草植被恢复重建、关中北山困难立地植被恢复、黄河干流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秦岭北麓沟峪生态修复、秦巴山区退化天然林修复、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迹地植被恢复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与治理技术研究;退化天然林修复、生态系统脆弱及生态区域重要的退化草原、重要生态功能区严重退化的湿地--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秦岭区域湿地保护修复、汉丹江流域湿地保护恢复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等技术研究;沙化土地治理--毛乌素沙地风沙治理、长城沿线防风阻沙带治理。风沙盐碱滩地治理、黄土(丘陵)沟壑治理、渭河下游沙苑治理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技术研究。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研究。大熊猫、朱鹮、羚牛、川金丝猴、豹、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就地保护、人工繁育、疫源疫病检测、野化放归技术研究;秦岭兰科植物、秦岭红豆杉、珙桐、独叶草、华山新麦草、长序榆、秦岭石蝴蝶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技术研究。

(四)生态富民技术研究。核桃、花椒、枣、板栗、柿子等特色经济林优良品种(系)繁育、丰产栽培、贮藏保鲜、产业化及标准化建园等技术研究。林特资源开发及加工利用等技术研究。

(五)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华山松大小蠹、鼠(兔)害、松叶蜂、松毛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及林草病虫害评价技术研究。

(六)生态空间监测管理体系研究。森林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林草防火等生态空间资源保护管控监测等技术研究,其他林草信息化和数字化等技术研究,生态空间云平台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现代化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关键技术推广研究。科研平台建设及服务研究。生态空间治理生产领域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研究。

三、项目类型

(一)生态空间治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开展我省生态空间治理中基础和应用性的科技研究。

(二)实用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推广。重点研究制约我省生态空间治理中更深层次技术问题,重要适用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推广。

(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研究与开发。重点开展生态空间治理生产领域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研究。

(四)重大政策、战略及理论研究。聚焦理论和政策研究,开展我省生态空间治理的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

(五)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林业重点领域和平台建设需要,推进的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具有林草职能的,具备一定技术力量、科研能力及相关研究基础的涉林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事业、企业法人单位。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生态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联盟等平台依托单位。

(二)鼓励“政产学研用”结合,涉及产业技术研究的项目,原则上须有相关龙头企业参与。

项目负责人条件:

(一)生态空间治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研究与开发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研究3年以上。

(二)实用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领域国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至少主持过项以上省部级项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建重大项目创新团队。

(三)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依托现有平台申报。

(四)重大政策、战略及理论研究项目负责人:熟悉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林草政策方针,具备较高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主持过省部级软科学项目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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